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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为何降低社保缴费?降低社保费率有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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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时隔4个多月,国务院再次释放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信号。

        昨日(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会议中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都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是继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至2019年4月30日后,国务院再一次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的要求。

  国务院再次提降社保费率。

  2018年4月底,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文件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员孙永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最近有一种为企业减负的呼声,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感觉负担非常重。国家密集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要求,与最近社保征缴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改革后要全部交由税务部门进行征缴管理。

  孙永勇介绍,原来很多地方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打折扣的,个税改由税务部门征缴后,对这方面的要求应该会更加严格,一些企业可能会感觉负担过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养老缴费依然有下降的空间

  在我国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用里面,养老保险无论是覆盖面、缴费比例还是累计结余规模都占绝对的大头。社保降费的空间有多大,关键看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社部《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显示,2015年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继续保持下降的态势,由2014年2.97:1降至2.87:1,这意味着不到3个在职职工要“养”1个老人,形势严峻。今年1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撰写的报告预测,2018~2022年,广东、北京等东部高积累省份基金规模继续升高,东北、西北部分省份结余耗尽风险加大,收不抵支省份数量将维持在13个到14个。

  即便如此,我国养老金总体仍处于平稳发展之中。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收入的增幅达到17%,为近5年来最高水平,基金的总收入达到了3.3万亿元,支出是2.85万亿元,当期结余将近4400亿元。累计结余达到了4.14万亿元,可支付月数达到17.4个月。

  此外,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首先以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时期因企业职工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为基本目标,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截至今年7月,全国已经有14个省(区、市)与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其中3716.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

  孙永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现在从短期来看,养老金的结余比较多,这样的话,长期来看可能不好预期,但包括国有资本划拨、养老金投资运营等政策实施后,养老金缴费比例还是有一定的下降空间的。
         社保缴费降低了,人民的收入就高了,到手的工资就多了,就会为很多人减轻很多的负担,这是一个利民利国的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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