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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父母住院子女可请护理假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QQ163资讯

    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近日实施,规定父母住院子女可请护理假,护理照料期间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特约记者杨琳 记者喻文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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